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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服务中心招聘

类别:单位招聘 时间:2022-06-09 浏览:289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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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和灌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nan.gov.cn)查询、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6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南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7日09:00—6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7日09:00—6月10日12: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6月7日—6月10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6月7日—6月10日每天的0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6月7日09:00—6月11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0518-83568010;

      考务技术咨询:0518-83968833(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四、笔试、面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辅导。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考试疫情防控规定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县防控最新要求动态调整,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考试现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原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规定

      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696905。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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