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从来残 发表于 2020-5-23 17:38:59

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淮河路小学周边地块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为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现决定对淮河路小学周边地块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实施征收。为保证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实施征收和补偿,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一、征收项目名称:淮河路小学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征收范围:淮河路南侧、硕项路东侧、鹏程西路北侧内的部分单位和居民房屋及构筑物。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四、委托征收单位:灌南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五、征收签约期限:自评估报告公示期满后30日内。六、接待地点:灌南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办公室(县行政集中办公区)。七、监督举报电话:0518—80326507。八、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的不当行为,不予补偿。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公开发布之日起60日之内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公开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附件:淮河路小学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灌南县人民政府2020年3月20日

15366201111 发表于 2020-5-30 19:14:29

具体价格怎么看不到

小妮子88 发表于 2020-5-31 09:18:34

最起码几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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