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论坛小编3号 发表于 2021-12-13 16:11:29

【创文.曝光台】第34期:机动车违停持续曝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33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车牌:苏G18L99 *时间:2021年12月8日



* 车牌:苏J2F662 *时间:2021年12月8日



* 车牌:苏GCV972 *时间:2021年12月8日



* 车牌:苏GJ206V *时间:2021年12月8日



* 车牌:苏G15R13 *时间:2021年12月8日



* 车牌:苏GLM910 *时间:2021年12月8日



* 车牌:苏G5205N *时间:2021年12月8日



* 车牌:苏JJ986V *时间:2021年12月8日



* 车牌:苏A7XZ39 *时间:2021年12月8日





警方提醒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请您在出行时一定要严守交通法规,规范停车

编审 | 邹沁芸、孙墅
监制 | 王亮素材提供: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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