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论坛小编2号 发表于 2021-12-28 20:37:58

【创文.曝光台】第38期:机动车违停持续曝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33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车牌:苏GR336N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 车牌:苏UDN828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 车牌:苏ER4Y94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 车牌:苏GN0688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 车牌:沪C956V0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 车牌:粤S0YU35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 车牌:苏G86J10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 车牌:苏GBV560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 车牌:苏B7F0B2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警方提醒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请您在出行时一定要严守交通法规,规范停车

编审 | 邹沁芸、孙墅
监制 | 王亮素材提供: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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