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缓解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教育支出困难,近日,县残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向全县110名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发放助学补助金14.1万元。 根据文件要求,经当事人申请,乡镇残联初审,县残联审核、审批,为参加2019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残疾人大学生和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残疾人,在课程全部修完给予一次性奖励(包括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和成人取得研究生学历),奖励标准为大专(高职)2000元,大学本科3000元,研究生5000元;对2018至2019学年度在全日制高中(含在特教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前三年的学生)和高等教育在读的残疾人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低保家庭残疾人和享受重残救助的残疾人)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高中1000元,高等教育1500元。 据悉,本年度我县共有136名残疾人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向县残联申请涉残教育补助,县残联经严格审核、审批,最终为11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与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发放了涉残教育助学补助14.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