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江苏省价格条例》、《江苏省价格听证目录》等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我委拟于12月初召开调整出租车空驶费计费里程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相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20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1名;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各1名;县政府有关部门参加人3名;相关领域专家或学者1名;县消费者协会参加人1名。 (二)旁听人员2名。 (三)新闻媒体1家。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主要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经审核合格的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由我委委托消费者组织推荐产生。 2.经营者、利益相关方由我委委托经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3.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政府有关部门参加人、相关领域专家或学者、县消费者协会参加人由我委聘请。 (三)旁听人员主要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经审核合格的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由我委研究产生。 (四)参会新闻媒体由我委聘请。 三、报名条件 (一)消费者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2.同意公开个人必要的信息(如在公告中公开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3.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要求。 (二)旁听人员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2.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要求。 四、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 2019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六、周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证明等有效证件到县发改委价格科报名,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六楼623室。 (二)网络报名 2019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填好的报名表(附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证明扫描件1份(请确保相关信息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gnwjlxb@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中写明“价格听证报名”字样。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下午6: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83968252、13812445191 联系人:刘新兵 特此公告。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