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是易燃易爆危险品,而灌南县**镇李某却在无经营许可证和无安防设施的情况下,擅自在大街上给居民灌充液化气。12月19日,李某因涉嫌非法存储危险物质被当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12月17日,灌南县公安局化工园区派出所民警在**镇兴港小区枫香街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李某正在给一居民灌充液化气,同时还发现其门市里悄悄摆放了两只装满液化石油气的大罐子,没有任何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十分危险。民警立即进行阻止,并将李某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查, 从今年10月份起,李某开始在位于**镇兴港小区的自家门市内非法存储危险物质液化气罐,并多次给周围居民灌充液化气,从给小区公共安全带来隐患。12月19日,李某因涉嫌非法存储危险物质被灌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